[走过的路] 卑微的小事

记得有个人在唱 “怎么那一天的我们,都默默的微笑很久”,于是我就疼了。
喜欢一个人,越是喜欢越是安静。
不哭,不闹也不打扰。把这份偷欢当做是一个人的事,在每场午夜梦回里,悄悄欣喜。
我爱了,你随意。至少在故事的最后,留些尊严给自己。若以后不得不见,好歹也能张开口道声好久不见。
一个人的爱情本就是件可耻的事情,更可耻的是我竟然还曾经陶醉其中,好吧,我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耻,也为当时的勇敢偷偷喝个小彩。时间倒退到独自欢愉的那年,本以为会称兄道弟一直到各奔东西,哪知道所有破坏气氛的暧昧都是由此开始,不过是少了一个眼神的坚持,不过是纽曲了一个动作的意思,不过是压抑了一下不知所以的冲动,可是那些小小的不过,却不能总结成一个“而已”。
时间让我模糊他的脸,他的身材,甚至他的表情,但是却不肯去沾染那些当时让我汹涌的感觉,它们残留在我的身体我的记忆,总在某些敏感的瞬间,让我心酸却又乐此不彼。我承认,我是一个贱人。
感觉是一种卑鄙的诱惑,两个人的感觉是场艳遇,一个人的感觉就成了一场自慰里的伪高潮,呻吟半天也是没人听到的。
面对肚子上的赘肉的时候,我才看到最诚实的自己,胆小的,怯弱的,卑微的,安静的胖子。
我必须诚认,他长的还算不错,身高和身材也都是优,我还固执的记得他总是会穿白色的衣服,因为那是在每个放学的夜里我唯一能一眼就认出来的颜色。我不爱吃胡萝卜,所以我喜欢的人的生活中一定有白色,像是暗恋的瘾,这个嗜好我也戒不掉。
所以,我活该只能行走在他背后,因为在夜里,除了走在我前面的白T恤,我什么也看不到。我也有所依赖,这种感觉还不坏。
时间教会我的,总是些冷暖自知的道理,记忆留给我的,总是恰到好处的心疼,这是我此生一场最初的爱情,小鹿乱撞又不知所措。
2

评分人数

  • Dray

  • erosa

  • 三国群英传私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