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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权益] 奥巴马不再为禁止同性婚姻辩护 [打印本页]

作者: 姜昊    时间: 2011-2-25 00:51     标题: 奥巴马不再为禁止同性婚姻辩护

当地时间2月23日,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发布声明说,总统奥巴马已经指示司法部今后不再为禁止同性婚姻的联邦“维护婚姻法”作辩护。
霍尔德在声明中说,总统的结论认为,考虑到多种因素,包括有史以来的歧视现象,对基于性倾向的类别划分应有更谨慎的考量标准,“维护婚姻法”的关键条文不符合有关标准,因而是违反宪法的。
奥巴马已下令司法部在悬而未决的两起司法诉讼中不再为“维护婚姻法”作辩护,霍尔德在声明表示他完全赞同总统的决定。目前在纽约州等地的联邦法庭,同性恋伴侣为争取同性婚姻或相关平等权利而发起的几起诉讼仍在进行,在这些官司中,代表联邦政府应诉的司法部按照惯例一直为“维护婚姻法”做辩护。
到目前为止,奥巴马总统虽然不公开支持同性婚姻合法,但也反对以禁止同性婚姻为目的而制定的联邦“维护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表示将争取废除这一法律。从1996年起实行的“维护婚姻法”在联邦层面上将婚姻关系和配偶定义限定于一对男女之间,联邦政府不得给予同性恋伴侣与异性婚姻配偶同样的待遇,在各州合法登记的同性恋婚姻也不能得到联邦政府的承认。
联邦政府的最新表态,意味着同性恋伴侣争取婚姻平等权利的联邦法庭诉讼可能将再无障碍,但联邦“维护婚姻法”仍然未被废除,同性婚姻是否能在联邦范围内实现合法,也仍须通过法庭裁决或国会立法的方式决定。
目前在美国,已有马塞诸塞、康涅狄格、爱荷华、新罕布什尔和佛蒙特州以及首都华盛顿的法律承认同性婚姻登记,马里兰州的议会也可能很快通过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
作者: ritsuko    时间: 2011-2-25 01:36

他当时当选,我注意到的就是他禁止同性婚姻的观点……
It is better now~
作者: mylzz    时间: 2011-2-25 01:38

还是加拿大更适合GAY LES
作者: lucian    时间: 2011-2-25 06:45

move on
作者: huoxjngren    时间: 2011-2-25 08:55

还是去加拿大的好!!
作者: liangzaizaia    时间: 2011-2-25 11:10

要想在这个一直是男女婚姻的世界上翻身,还需要更多世界范围的努力
作者: 上帝也感冒    时间: 2011-6-17 11:45

:s02:s02
作者: smartgay    时间: 2011-6-20 04:06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作者: ken_ze    时间: 2011-6-24 17:00

快来温哥华把。。。这边可以结婚!
作者: annie    时间: 2011-6-24 17:25

讓相愛的兩人能長相廝守是天經地義的事
作者: tsoict    时间: 2011-6-30 18:11

最欣赏那句  配偶不一定是一男一女!!!!!!打破传统啊!!!
作者: Markus    时间: 2011-7-2 11:07

政治是无情的~~ 政客都是骗子
作者: 南宫轩    时间: 2011-8-12 11:30

回复 1# 姜昊


    无论如何   这是进步
作者: xuehouniao_h    时间: 2011-8-20 12:35

政客是这样子的,只要能达到目的
作者: laolisi    时间: 2011-8-20 14:48

我只能说,{:3_242:}让一张破纸见鬼去吧
{:5_353:}爱我们想要爱的
作者: waitrain    时间: 2011-8-20 17:01

該不是是為了票源才改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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