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规则!

本帖最后由 uykio 于 2010-4-10 21:17 编辑

“社会以为自己是靠道德维系的,其实不对,维系社会的是法律,仅仅是在Auschwitz工作不会被判有罪,在Auschwitz工作过的有八千人,其中十九人个被判有罪,而谋杀罪名成立的只有六人,为了证实谋杀,必需先核实意图,这就是法律!问题从来不是对与错,而在于是否合法,而且所依据的并非我们的法律,而是事发当时的法律,但这是不是有点......狭窄!而且那些杀人的人们是肯定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3_258:} 这串台词让我叹息我们的法律,是如此的是非不分、如此的狭窄不公、如此的冷血......(当然不是绝对的)这阵子有机会接触到相关法律方面的事物,才发现这社会是真的“黑”{:3_269:} 权势、地位、利益、欲望......难道这些就是我们必须追求的吗?




这使我突然想起高三时的一个冬天,还记得那时气温只有两度左右,雨下个不停,比起北方的冬天来说,算不上很冷,但南方的湿冷比北方的干冷来得要难受。来了个新校长,新官上任三把火,改这改那的,毕业班的我们还被迫“发禁” (前不过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还要男女标准都一样, 大家想像一下,这发型如此壮观{:3_269:}我是无所谓剪了个寸头,反正初中就剪过了,还挺精神的,但还是有很多同学不能接受,被迫还是在毕业前的五个月“转型”了,许多女生都哭了。




重点还不是这个,是某一个清晨,天气太冷,校服的冬装又太薄,我在校服外又加了件大外套(我还是很乖的有把校服穿在里面,还敞着口,校服清晰可见),入校门时被级长拦下来,说是我校服穿得不明显,{:3_210:} 我说:“天气太冷了所以......”但她居然回我道: “你把外套先脱了,进了校门你在穿上就行!”这不TMD走形式吗{:3_144:} 我的火就来了,那天我也不知怎地,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似的,我十分坚持决不让步,也有同学妥协地服从,进了校门,但我还是与级长对质,她还问我是哪个班的叫什么,我理直气壮地回了她,这时上课铃响了,她就说算了,叫我下次不要在这样了,像是我错了似的,我回了句:“我没有错!我是对事不对人,这件事我绝对坚持到底!”她可能也认出我了(当年偶还素个升旗手{:3_156:} )回教室的路上不知怎地,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3_150:} (好彩教室在七楼)擦干净鼻涕眼泪,就进教室上课去了。事后级长也没找过我,我还是坚持我的着装,再也没被拦住过,毕业后学校新增了冬装大衣外套。




PS:“发禁”还有一环忘了提,就是发色,我是黄毛丫头(自然的很黄),同班有个女生和我一样,她居然跑去把自然黄染黑了{:3_264:} 我晕





朗读者/The Reader
拉尔夫·费因斯 Ralph Fiennes{:3_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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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载的到网上搜一下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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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更不要太较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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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kio 发表于 2010-4-10 21:22

谢谢{:3_250:}

不要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更不要太较真的生活!
小怪兽1111 发表于 2010-4-10 21:25

人生总会有要坚持的原则,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为什么不争取?不能只是随波逐流,助长歪风{:3_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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