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离火玄冰 于 2008-1-13 17:18 发表

我不喜欢你这句话

引一段别人写的关于张爱玲的:
“街道是热闹的,美国是热闹的,别人的生活是热闹的,她只拥有寂寞。她也会想起胡兰成。不想才怪呢。但这是痛苦纠结的想,是怨恨交集的想,是恨不得咬死他杀了 ...

你是很悲观的吧,不然不会想着两个人会在以后互相怨恨
想起李敖也有段文字,关于感情的,跟你说的有些共通之处:
关于“奇情”和“俗情”:“俗情”的标准是“尽”字,“奇情”标准却是“舍”字。“尽”是一切事情都随波逐流的做,做到胃口倒尽、感情用光、你烦死我、我烦死你为止,一切都“赶尽杀绝”的干法,不留余地,也不留余情。市井小民在男女情变或婚姻破裂时候,最容易犯缺乏节制的“尽”字,最后经常是和平开始、战争结束,“赶尽杀绝”,一切反目相向,丑八怪已极、不漂亮已极。这是“俗情”标准。

但爱上一个人很难讲,很难去“舍”,毕竟人都是很主观,受感情支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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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那样的倒好了
年少时的爱情能白头偕老,那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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