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手札] 草木疏77(一)

本帖最后由 公孙木 于 2018-3-31 22:11 编辑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一见钟情,因为我真的没有过这样的体验。我自己是一个慢热的人,很难见谁一面就爱上了,甚至见过几次都很难说对一个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所以我爱上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快的一件事,这大概也是我直到25岁都没有正式的谈过恋爱的一个原因吧。大学这么多年,也被很多人追过。可惜的是没能有一个人在一起的,大多数时候,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别人已经变心喜欢另一个了,这也大概是很多gay的通病吧,喜欢的太快,即使我答应了哪一个估计多半也是会被甩掉吧。所以后来再有人要追我,我都会说,我给你两个星期吧,等两周后你还想追我我就考虑要不要和你交往试试。那时候我有个好基友,他恋爱的周期就是两周。这样就有一个很尴尬的事,我最后喜欢上的人大概都是我身边的人,在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已经是我喜欢的那个人的好朋友了,像我人缘又好,那时候你突然跟别人说我喜欢你,就真的应了那句话,“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
当然我一直单身的两一个原因是因为太长情,喜欢上一个人就要很久才能放下,心里再装不下另外一个了。大学毕业那年,我23岁,到那时候为止我喜欢过两个人。虽然对Sky的感情很长久,但是在我遇到杜鹉辰之前,我都以为我是爱Sky的,但是后来我明白,Sky大概只是一个幻想中的恋人,而不是爱人。我对Sky的感情太简单,所以即使他也是同志我们大概也不能走到一起吧,我也从来没有真正的想过我们能够在一起,没有想过把他掰弯,没有想过和他做爱什么的,及时我们两个睡在一起,我也只是很安然,所以我每次去他家我们都还是分开睡,并没有想过要睡在一起发生点儿什么。因为喜欢的太简单了,所以后来我知道我对Sky大概不能上升到爱的高度吧,至多是一种没有欲望的爱。而对杜鹉辰的感情却是完全不同的。


我爱上杜鹉辰是大二那年的事情吧,那时候我已经能放下Sky。
杜鹉辰是我大学同学,不是一个班,我在三班,他是二班,不过很多课我们是一起上的。他住在混班宿舍,和我们班几个同学一个宿舍,在我隔壁寝室,我们俩的床铺仅仅隔了一道墙。其实我们认识的很晚,因为他就是那种走在人群里,绝对是个路人甲的那种。不过我还是有一双慧眼,军训那会儿,全院儿的男生都在一起,几百号人,我当时就挑了三个男生出来,两个在二班,一个在四班,其中就有杜鹉辰。我很早就跟我们班女生说过,这三个男生绝对是绝佳男朋友。当然杜鹉辰是三个里面条件最不起眼的,其余两个都是大帅哥,不用说,不过我看的是人品,不光是因为长的帅(哈哈,其实那俩是高富帅)。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眼光真的不错,这三个人都是我们这一级公认的好男人,其他长得还有点儿帅的人也有,不过有些人都是渣渣。
杜鹉辰吧,长得其实也不错,笑起来还很迷人,人也很硬朗,就是个子太矮了,要是能再高点儿估计也是很多少女追求的对象。从性格来说杜鹉辰绝对是个老好人,只要你开口,只要他能做,他绝对就去帮你了,就算放下自己的事儿,他也乐意帮你。虽然是男生,不过很爱干净,宿舍总是被他整理的干净整齐。我也是个很爱干净的人,所以周围几个寝室只有他的床,我才会躺,其他人的床铺我大概连坐都不想坐,也因为这个事我后来才和他认识的。总做他床上总要认识下床的主人吧。不过那时候在我的印象里他只是隔壁班的同学而已。
爱情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又是怎么就爱得那么刻骨铭心的呢?其实我也不记得了,经历了那么多欣喜,高兴还有痛苦与煎熬,至于如何开始的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这些记忆才是最为珍贵的吧。
杜鹉辰在认识我之前都是有点儿口吃,据他说他现在不口吃了,都是被我欺负的。哈哈,对这就是我们认识以后我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我高中就在辩论队,还是升旗演讲的常客,所以口才自是不必说,没理抢三分,得理不饶人,就是说那个时候的我了。其实杜鹉辰以前和我初中的时候有点儿像,还比较内向,虽然很喜欢和大家在一起不过很少说话,总喜欢对着你笑。我就看不得他笑,笑得那么好看。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老欺负他,找各种理由要和他讲道理斗嘴。那时候我都不知道他是口吃,一直以为他就是说不过我,哈哈,估计换了别人早就不乐意搭理我了,也是他脾气好,老听我瞎说胡扯还能容得下我。你知道的欺负人是会上瘾的,所以,我越来越喜欢跟他扯。他有时候就冲我傻笑,有时候又被我气的发呆,有时候感觉都要炸了,可是那时候并不记得他有对我发过火,看他傻傻的样子,我就很高兴。那是大一下学期的事儿了。那年暑假,据他说他为了要开学的时候能斗嘴斗得过我,整个暑假都在练顺口溜,每天勤勤恳恳,可惜开学的时候也没能如他所愿,按他的说法,是被我欺负太久了,看到我都不知道说啥,就只能傻笑,然后听我在哪数落他,明明想好怎么反驳我,到嘴边就说不出来了。不过他的付出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大二那年起,杜鹉辰再没口吃过。有一天大家都反应过来,杜鹉辰你怎么不口吃了?他说每次有人这么问他的时候,他脑海里就是我在他面前咄咄逼人的叨逼叨的样子。他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没我笑的肚子都痛了。
我大一的时候就已经跟有些人出柜了,自恋一点的原因就是怕惹了桃花债,所以提前就跟大家公开,本人是gay,女生勿近。我们俩关系好的太快了,导致在我还没有说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已经被大家许配给我了,大家都习惯了看我欺负他,又护着他的样子。对于他这种老好人,没人管早晚被累死,所以作为专门被我欺负的人,别人想占他便宜就是从我手里抢东西,那是绝对不允许的。谁要是敢随随便便找他帮忙就要掂量一下,被我唠叨几句都是小事儿。就是这样被我逼的无奈了,那个大傻子也才学会了拒绝别人,当然后来也拒绝了我。
那时候从背后抱着他的时候,手刚好架在他的肩膀上,不知道有多舒服,像是抱着一个大熊。所以在寝室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那样抱他,他坐在那儿玩儿电脑的时候,我也喜欢抱着他,那会儿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喜欢他,也没有跟他表白,所以,抱着他的时候他也很自然,不会躲。趴在他身上是件很舒服的事儿。躺在他背上看书也是件很惬意的事儿。我在他背后看完了差不多1/4的图书馆人文馆的小说,诗歌,散文。那时候给他念诗也是件很浪漫的事,偶尔他会用我娘儿他的诗来练字。我就故意念些有关的情爱给他听。她这种老实人,简直不知道浪漫是什么。大家经常开我们俩的玩笑,那时候他也一点儿不在意。有一天我突然告诉他,杜鹉辰我好像真的爱上你了。他还是冲我笑,对,他就是这么个大傻子,不懂的拒绝人。不过那以后那些我已经习惯的和很多事,如果在别人在的时候,他就不那么喜欢了,有时候会轻轻推开我。有时候可能是没反应过来,但是只要有人再开玩笑,他就会很快走开。这是自食恶果吧,是我教会他拒绝别人,现在他知道拒绝我。不过大多数时候如果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我要怎样,他还是很任我放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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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想起这些事的时候还是会莫名的小开心,写着写着都要停下来,先让自己傻笑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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