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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内 发表于 2013-3-27 23:44

专题:看上去很美-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同志婚姻权聆讯实录

[i=s] 本帖最后由 热内 于 2013-3-29 16:1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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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微软雅黑][size=4][color=Teal]美国最高法院昨日对加州8号提案举行了聆讯,尽管要到6月才会做出判决,但从现场答辩来看LGBT有理由持乐观态度。像“米尔克”编剧达斯汀·兰斯·布莱克在旁听席上就几度落泪。就此我们特别整理制作了全过程的中文版概要。[/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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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i.imgur.com/QwIu08T.jpg[/img]
[img]http://i.imgur.com/HAt7UY7.jpg[/img]



[font=微软雅黑][size=4][color=Teal]聆讯完整音频:[/color][/size][/font]

[flash]http://www.tudou.com/v/4QSyKib3pms/&resourceId=0_04_05_99/v.swf[/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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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微软雅黑][size=5][color=red]2013年3月27日[/color][/size][/font][/b]

[font=微软雅黑][size=4][color=Teal]
美国最高法院今日继续关于同志婚姻权的另一场聆讯:美利坚合众国 v. 温莎案件。83岁的伊迪·温莎四年前失去了40年的同性伴侣,由于她的婚姻只被纽约州认可而不受联邦法律保护,她需要支付联邦363,000元不动产税才能继承妻子的房产,而如果是异性恋夫妇则无需支付该税。为此她将美国联邦政府诉至法庭。

[img]http://ww3.sinaimg.cn/mw600/696f16f4jw1e36bcg2dpdj.jpg[/img]


构成本案核心的是1996年通过的联邦保护婚姻法(DOMA)。该法第三章将联邦承认的婚姻界定为一男一女,从而拒绝给予同性伴侣上千项附设在婚姻上的联邦福利(包括联合报税、医院探访权、第一顺位监护权、配偶护照与国籍、遗产继承等)。因此本案的辩论焦点在于:当一州承认同性婚姻合法,联邦政府是否有权从联邦层级否认该婚姻的法律效力?

需要指出的是,与昨天的8号提案审理完全不同,在DOMA是否违宪上无论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法官的意见都前所未有的一致。关于该法是“恶法”的结论早已在法律界达成共识。对自由主义法官而言,DOMA违反了美国宪法第5和第10条修正案,剥夺特定部分人的权利有悖公平保护精神;对保守主义法官而言,DOMA违背了美国宪法第1章关于联邦与地方分权的规定,干预了本该属于各州事务的私权立法。因此尽管整个聆讯的前50分钟都在讨论被告方(美国国会众议院下设机构“两党法律咨询组织”BLAG)的代理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最高法院会以程序性问题驳回本案;它恰恰表明最高法院打算在构建充分的程序正义后一劳永逸的彻底“毙掉”该法。


[img]http://ww2.sinaimg.cn/mw600/696f16f4jw1e36beenshwj.jpg[/img]


因此,与8号提案判决仍存在极大不确定性不同,我们现在就可以做出一个99%确定的结论:DOMA将被宣布违宪,Windsor女士将胜诉。只是最后的胜利仍可能存在大小之分:

【小胜】如果最高法院是基于联邦地方分权思路宣布DOMA违宪,那么对本案来说是获得了胜利,但这也为一些联邦偏向于同志的法律打开了诉讼之门。因为按照这个思路,这部分法律很可能被认为同样跨越了联邦和地方分权的红线,本案的判决有可能在未来会反咬同志一口。

【大胜】如果最高法院是基于平等保护思路宣布DOMA违宪,那么同志权益事业将在未来数年获得飞跃性发展,全美范围的同志平权指日可期,因为法院一举扫清了对同志保护性立法的实体障碍。

当然最终的判决很可能横亘于以上两种思路之间,而具体偏向哪边我们只有从聆讯过程中推敲。


[img]http://ww1.sinaimg.cn/mw600/696f16f4jw1e36bh2i3ijj.jpg[/img]
[img]http://ww3.sinaimg.cn/mw600/696f16f4jw1e36bixmgakj.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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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过去两天,美国最高法院用了3个小时聆讯两桩关于同志婚姻权的官司,尽管最终判决要到6月才能做出,但所有公开的答辩材料已经向公众充分展示了法理和事实,展示了同志的现实处境和反同人士的偏狭逻辑。就连一向稳重的《时代》杂志都用最新一期的封面文章迫不及待宣布:同志婚姻已获胜。

“无论最高法院判决为何,一个事实似乎已经很明显:多数美国民众开始感到婚姻是一项民事权利,而基于人们的性取向否定他们享有该权利意味着对平等保护的侵害。”《时代》杂志的执行编辑史坦格这样写道:“在办公室,我们的同事为这期封面是否采用两对同性伴侣讨论了很久。有的人认为他们过于刺目,容易引发反感;其他人觉得这些照片很美,它们说明婚姻的实质只是爱。我同意了后者,希望你们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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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青 发表于 2013-3-31 22:22

翻译们辛苦了  这么多文字光看都很费时间
如果是QAF自己翻译的  建议署上翻译者的名字

scorpiusmiro 发表于 2013-3-31 22:46

在自由的美利坚都那么曲折,中国要到哪一天才天亮啊。

有情人终成眷属 发表于 2013-8-23 20:45

爱可以感动天,感动地,也可以感动你。。。

kaso2009 发表于 2014-5-27 10:53

希望真正没有歧视的一天,快点到来~~~

PM10-AM12 发表于 2014-5-27 17:08

胜利总得一步步到来

czzc001 发表于 2014-6-7 15:30

就我们目前的国情来说恐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什么事情都得有个过程,同意楼上的看法,一步步来吧。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总会有到达的一天。

boyiboy 发表于 2014-8-23 23:36

好吧,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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